韵脚:上平一東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jì zhǒng|zhòng|chóng shōu dà yuān
【既】1. 动作已经完了:~往不咎。~而。 2. 已经:~成事实。~定。 3. 常与“且”、“又”连用,表示两者并列:~快又好。 典
【种】1. 生物在生态和形态上具有不同特点的分类的基本单位:物~。~差(chā), 2. 植物果实中能长成新植物的部分,又泛指生物传代繁殖的物质:~子。~禽。~畜。撒~。配~。 3. 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:人~。~族。 4. 量词,表示类别、式样:~~。两~人。 5. 指胆量或骨气:有~。没~。 | ◎ 把种子或幼苗等埋在泥土里使生长:~地。栽~。 | ◎ 姓。如宋代有种师道。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【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式周切《集韻》尸周切,音荍。《說文》捕也。《五經文字》作収,訛。《詩·大雅》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《傳》收,拘收也。又《詩·周頌》我其收之。《傳》收,聚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有事則收之。《疏》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又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《註》收,取也。又《戰國策》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《註》收,猶息也。又《博雅》收,振也。《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朱傳》振,收也。又車軫也。《詩·秦風》小戎俴收。《傳》收,軫也。又夏冠名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《註》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【大宛】名。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,北通康居,南面和西南面与大月氏接,产汗血马。大约在今苏联费尔干纳盆地。见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、《汉书·西域传上·大宛国》。因其地产名马,后亦称骏马为“大宛”。唐白行简《李娃传》:“有一人控大宛,汗流驰至。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