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一屋
平仄: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dìng jiàn yáo mù 1|3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7. 姓。
【定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徑切,庭去聲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增韻》靜也,正也,凝也,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。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禹貢》震澤底定。又《禮·王制》論進士之賢者,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《註》謂各署其所長也。又止也。《書·洛誥》公定,予往已。《註》成王欲周公止洛,自歸往宗周也。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羹定。《註》定猶熟也。《疏》熟卽止,故以定言之。又《諡法》純行不差,安民法古,曰定。又州名。漢中山郡,唐改定州,以安定天下爲名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左澤曰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
【箭】1. 用弓发射到远处的兵器:弓~。~镞。~头。~在弦上(喻事情已经到了不得不做或话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)。 2. 箭能射到的距离:一~之遥。~步。 3. 形容急切、迅速:归心似~。
【箭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賤切,音餞。《說文》矢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關而東曰矢,江、淮曰,關西曰箭。《釋名》箭,進也。又竹之小者曰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錫竹箭。《註》箭,篠也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震澤致定,竹箭旣布。《竹譜》箭竹,高者不過一丈,節閒三尺,堅勁,中矢。江南諸山皆有之,會稽所生最精好。又漏箭。《周禮·挈壷氏註》主定漏刻,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,閒以漏箭,準十二時爲百刻,分晝夜而定長短,故立此官掌之。又博箸也。《博雅》博箸謂之箭。又《華山記》箭括峰上有穴,裁見天日,攀緣自穴中而
【摇】1. 摆动:~曳。~晃。~荡。~篮。动~。~摆。~头摆尾。~~欲坠。扶~直上。 2. 往上升:风举云~。
【摇】《唐韻》余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姚。《說文》動也。《詩·王風》中心搖搖。《疏》心憂無所附著之意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矢人》夾而搖之,以其豐殺之節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作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將搖舉,誰與期。《註》言當奮搖高舉,不可與期也。又招搖,星名。《禮·曲禮》招搖在上。《疏》春秋運斗樞云:北斗七星第七搖光,則招搖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·大人賦》部署眾神於搖光。《註》張揖曰:搖光,北斗杓頭第一星。◎按禮疏,合二星爲一。與漢書註互異。又扶搖,暴風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扶搖謂之猋。《註》風自下而上。又
【目】1. 眼睛:~光。醒~。历历在~。~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 2. 看,视:~语。~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 3.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~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 4.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~。纲举~张。 5. 名称:数~。巧立名~。 6. 标题:~录。 7.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~和鸡形~。 8. 孔眼:网~。 9. 指为首的人:头~。
【目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心之符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氣之淸明者也。易說卦離爲目。《註》南方之卦,主視。故爲目。《書·舜典》明四目。《註》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又《博雅》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·丞相世家》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又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又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又《小爾雅》要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《疏》是要目之事。又見
【劈】1. 用刀斧或强力破开:~杀。~刺。~成两半。 2. 雷电击坏或击毙:天打雷~。 3. 冲着,正对着:~头盖脑。 4. 两个斜面合成的纵截面呈三角形的简单机械,刀、斧、楔子等各种切削工具的刃都属于这一类(亦称“尖劈”)。 | 1. 分开:~柴。~成三股。 2. 分裂,使从原物上分开:把菜帮儿~下来。 3. 腿或手指等过分叉开:~叉。
【劈】《唐韻》普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歷切,音霹。《說文》破也。从刀,辟聲。《玉篇》裂破也。《廣韻》割也。《集韻》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