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一模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yě gū zé zhí yòu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【孤】1.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:~儿。遗~。托~。~寡鳏独(孤儿,寡妇,无妻或丧妻的人,年老无子女的人)。 2. 单独:~单。~独。~立。~僻。~傲。~茕(单独无依然)。~介。~身。~危。~芳自赏。~苦伶仃。~掌难鸣。~云野鹤(喻闲逸逍遥的人)。 3. 古代帝王的自称:~家。~王。 4. 古同“辜”,辜负。
【孤】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又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又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又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又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又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又《集韻》負也。
【则】1. 模范:以身作~。 2. 规程,制度:规~。总~。原~。细~。 3. 效法:~先烈之言行。 4.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~喜。 5. 表示转折,却:今~不然。 6.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~余之罪也。 7.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~房子太小,二~参加的人数多。 8.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~甚(做什么)。 9.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~。
【侄】◎ 弟兄的儿子,同辈男性亲友的儿子:~儿。~女。叔~。子~辈。~孙。
【侄】《廣韻》之日切《集韻》職日切,音質。堅也。又癡也,侄仡不前也。又騶吾。《大傳》謂之侄獸。 俗誤以侄爲姪字。
【幼】1. 年纪小,初出生的:~儿。~虫。~苗。~年。 2. 小孩儿:~教(jiào )。~师。扶老携~。 3. 对儿童爱护:“~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
【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謬切,憂去聲。《爾雅·釋言》幼,穉也。《釋名》幼,少也。言生日少也。《禮·曲禮》人生十年曰幼學。《疏》幼者,自始生至十九時。故檀弓云:幼名者,三月爲名稱幼。冠禮云:棄爾幼志,是十九以前爲幼。喪服傳云:子幼。鄭康成云:十五以下。今云:十年曰幼學,是十歲而就業也。又慈幼也。《孟子》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《註》幼,猶愛也。又王莽錢名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徑八分,重五銖曰幼錢,直二十。又《集韻》乙六切,音郁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一笑切,音要。幼,精微也。《前漢·元帝紀贊》窮極幼。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