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qián mù guī shòu jiǎn
【前】1. 指空间,人面所向的一面;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;家具等靠外的一面,与“后”相对:~面。~边。~方。面~。~进。~程。 2. 指时间,过去的,往日的,与“后”相对:以~。~人。~此。~科。~嫌。~言。~车之鉴。 3. 顺序在先的:~五名。 4. 向前行进:勇往直~。
【慕】1. 向往,敬仰:~名。羡~。仰~。爱~。景~。敬~。 2. 思念,依恋:思~。 3. 姓。 网
【慕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故切,音暮。《說文》習也,愛而習翫模範之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慕藺相如之爲人,更名相如。又思也。《禮·檀弓》其往也如慕。又係戀不忘也。《孟子》大孝終身慕父母。又姓。又慕容,複姓。
【规】1. 画圆等的仪器:圆~。两脚~。 2. 法则,章程,标准:~则。法~。常~。清~戒律。 3. 格局,范围:~模。 4. 相劝:~尽力。~谏。~正(a.规劝,匡正;b.整齐;c.规矩)。~勉。 5. 谋划:~划。~约。
【规】《唐韻》居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均窺切《正韻》居爲切,音。《說文》有法度也。《玉篇》正圜之器也。《禮·經解》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圜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。《莊子·馬蹄篇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規者所以圜萬物也。又以法正人曰規。《書·征》官師相規。《傳》規,正也。《詩·衞風·淇奥序》武公能聽其規諫。《疏》正圜以規使依度,猶正君以禮使人德,故謂之規諫。又規,求計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規求無度。又規避違法,以方爲圜也。《正字通》引唐書:規影徭賦。又謀度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規爲有如此者
【授简】简札。谓嘱人写作。语出南朝宋谢惠连《雪赋》:“梁王不悦,游於兔园……授简於司马大夫,曰:‘抽子秘思,骋子妍辞,侔色揣称,为寡人赋之。’”唐韩愈《喜雪献裴尚书》诗:“拟盐吟旧句,授简慕前规。”明杨慎《八月二日经筵纪事》诗:“宠高梁授简,恩迈汉临雍。”清吴伟业《感旧赠萧明府》诗:“授简肯忘羣彦会,弃繻谁识少年装。”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