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xiǎo yí shī dú|dài
【小】1.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~雨。矮~。短~精悍。 2. 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~事。~节。~题大作。~打~闹。 3. 时间短:~坐。~住。 4. 年幼小,排行最末:~孩。 5. 谦辞:~弟。~可。~人(a.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b.指人格卑鄙的人;c.指子女;d.小孩儿)。 6. 妾:~房。 典
【夷施】西施的别称。明王世贞《二酉山房记》:“元瑞自言:於他无所嗜,所嗜独书。飢以当食,渴以当饮,诵之可以当《韶》《頀》,览之可以当夷施。”参见“夷光”。
【毒】1. 有害的性质或有害的东西:~气。~性。~饵。~药。~蛇。吸~。贩~。 2. 害,伤害:~害。~化。~杀。莫予~也(没有谁能危害我,即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)。 3. 凶狠,猛烈:~辣。~计。~刑。狠~。恶~。 4. 恨,以为苦:令人愤~。 | ◎ 古同“玳”,玳瑁。 典
【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徒沃切,音碡。《博雅》惡也。一曰害也。《書·盤庚》惟汝自生毒。《禮·緇衣》惟君子能好其正,小人毒其正。又深害曰漸毒。《莊子·胠篋篇》漸毒頡滑。又痛也,苦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貪亂,寧爲荼毒。《後漢·蘇章傳》分骸斷首,以毒生者。《註》毒,苦也。又恨也。《馮衍·顯志賦》惡叢巧之亂世兮,毒縱橫之敗俗。《註》毒,恨也。《後漢·袁紹傳》令人憤毒。又藥名。《周禮·天官·醫師》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以供醫事。《鄭註》毒藥,藥之辛苦者。藥之物恆多毒。又《瘍醫》凡療瘍,以五毒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