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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李正封余虽司斧锧——晚秋郾城夜会联句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sī yú lǐ suī fǔ zhì zhèng fēng

__李正封余虽司斧锧释义

【司】1. 主管,操作:~法。~机。~令。~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~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~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~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~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  2. 官署名称:人事~。  3. 视察:~日月之长短。  4. 姓。

【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兹切《韻會》新兹切《正韻》相咨切,音思。《說文》臣司事於外者。《玉篇》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又《高宗肜日》王司敬民。又《周官》欽乃攸司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又州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又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》鄭有司臣。又《正字通》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《前漢·敘傳》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

【余】1. 我:“~将老”。  2.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~。~粮。~兴。~悸。~孽。节~。~生。~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~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  3.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~人。  4. 后:“劳动之~,欢歌笑语。”  5.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  6. 姓。

【李】1. 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  2. 姓。  3. 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
【李】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又星名。《史

【虽】◎ 连词,把意思推开一层,表示“即使”或是“纵然”的意思,后面多有“可是”、“但是”相应:~然。~则。麻雀~小,五脏俱全。

【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宣隹切,音綏。《說文》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又《玉篇》詞兩設也。《廣韻》助語也。《集韻》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註》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《禮·少儀》雖請退可也。《疏》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又《玉篇》推也。又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又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漢典考證:〔《註》小雅棠棣曰,每有良朋〕 謹照原文小雅棠棣曰改詩曰

【斧锧】“斧质”。1.斧子与铁鍖,古代刑具。行刑时置人于鍖上,以斧砍之。《晏子春秋·问下十一》:“寡君之事毕矣,婴无斧鑕之罪,请辞而行。”《吕氏春秋·贵直》:“王曰:‘行法。’吏陈斧质於东閭。”《汉书·项籍传》:“孰与身伏斧质,妻子为戮乎?”颜师古注:“质谓鑕也。古者斩人,加於鍖上而斫之也。”宋司马光《五哀诗·晁大夫》:“旋闻就斧质,不得解衣冠。”明无名氏《鸣凤记·杨公劾奸》:“一封奏九重,知他听否,我杨继盛的斧鑕囹圄都在这遭。”2.泛指罪名。田北湖《与某生论韩文书》:“未有左证,竟以己意为信讞,鞭笞斧鑕,横加其

【正封】正其封地的疆界,使之合乎定分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天子经略,诸侯正封,古之制也。”杜预注:“封疆有定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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