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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与黄鹄群——南山有高树行赠李宗闵

韵脚:上平二十文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1|4 yǔ|yù|yú huáng hú qún

中与黄鹄群释义

【中】1. 和四方、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:~心。当(dàng)~。~原。~华。  2. 在一定范围内,里面:暗~。房~。~饱。  3.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:~辍(中途停止进行)。~等。~流砥柱。  4.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:在研究~。  5. 特指“中国”:~式。~文。  6. 适于,合于:~看。 | 1. 恰好合上:~选。~奖。~意(会意,满意)。  2. 受到,遭受:~毒。~计。  3. 科举考试被录取:~举。~状元。 典

【中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陟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陟隆切,音忠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五禮防民僞,而敎之中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劉子曰:民受天地之中以生。又《左傳·文元年》舉正於中,民則不惑。《註》舉中氣也。又司中,星名。在太微垣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春爲陽中,萬物以生。秋爲隂中,萬物以成。又中央,四方之中也。《書·召誥》王來紹上帝,自服于土中。《註》洛爲天地之中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宅中圓大。又正也。《禮·儒行》儒有衣冠中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刺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黄】1. 像金子或向日葵花的颜色:~色。~昏。牛~。~澄澄。信口雌~。  2. 特指中国黄河:~灾。治~。~泛区。  3. 指“黄帝”(即“轩辕氏”,传说中原始社会部落联盟首领):~老(黄帝和老子)。炎~子孙。  4. 事情失败或计划不能实现:事情~了。  5. 姓。 典

【黄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乎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光切,音皇。《說文》地之色也。《玉篇》中央色也。《易·坤卦》黃裳元吉。象曰:黃裳元吉,文在中也。《文言》君子黃中通理。又《史記·天官書》日月五星所行之道曰黃道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北至池陽,西至黃山。又黃河。《爾雅·釋水》河出崑崙虛,色白,所渠幷千七百,一川色黃。又地名。《春秋·哀十四年》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。《註》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桓八年》楚子合諸侯于沈鹿,黃隨不會。《註》黃國,今弋陽縣。又州名。古邾國,漢西陵縣,隋黃州。又縣名。《

【鹄】◎ 水鸟,形状像鹅,体较鹅大,鸣声宏亮,善飞,吃植物、昆虫等(亦称“天鹅”):~立。~望(殷切盼望)。~候。

【鹄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沃切,音翯。《說文》鴻鵠也。《顏師古曰》鵠,水鳥,其聲鵠鵠。《本草》鵠大於鴈,羽毛白澤,其翔極高,而善步。一名天鵝。《史記·陳涉世家》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。又黃鵠。《玉篇》黃鵠仙人所乗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黃鵠之一舉知山川之紆曲,再舉知天地之圓方。又鵠立。《後漢·袁紹傳》瞻望鵠立。《註》企佇之狀,如鵠立也。又鵠蒼,犬名。見《博物志》。又《爾雅·釋器》象謂之鵠。《郭註》鵠,治樸之名,謂治其樸未成器也。又《後漢·吳良傳》大儀鵠髮。《註》鵠髮卽鶴髮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姑沃切,音牿。《周禮·天

【群】1. 相聚成伙的,聚集在一起的:~岛。~山。~书。~芳。~居。~落(luò)。~集。~雕。~蚁附膻(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;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,追逐私利)。  2. 众人:~众。~情。~雄。~策~力。~威~胆。  3. 量词,用于成群的人或物:一~孩子。

【群】《五經文字》羣,俗作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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