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í bù|fǒu chéng huān tóng zuì
【宜】1. 适合,适当:~人。~于。合~。权~。适~。相~。 2. 应该,应当:事不~迟。 3. 当然,无怪:~其无往而不利也。 4. 姓。 典
【宜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音儀。《說文》所安也。《增韻》適理也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。《禮·王制》齊其政,不易其宜。又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。《註》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,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。又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傳》宜者,和順之意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宜,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宜。《毛傳》宜其事也。又《玉篇》當也,合當然也。《禮·樂記》武之遲久,不亦宜乎。又祭名。《書·泰誓》類于上帝,宜于冢土。《註》祭社曰宜。冢土,社也。《禮·王制》宜乎社。《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成欢】欢。唐白居易《琵琶行》:“醉不成欢惨将别,别时茫茫江浸月。”2.谓男女欢会。
【同醉】一同畅饮而醉。宋陈师道《送张支使》诗:“白酒初同醉,黄花已戒寒。”《宋史·礼志十六》:“今得此嘉雪,思与卿等同醉。”郭沫若《李白与杜甫·杜甫嗜酒终身》:“他们有酒同醉,有被同共。”
诗句当中“欢”字以浅近的形象,鲜明地表达出了人们在饮酒中所感受到的欢乐与愉悦,给人带来高度的情感共鸣。而“醉”字所描绘的陶醉之意,则更加耐人寻味。在陶醉的时刻,我们可沉浸在心灵的自由与舒适之中,依照自我欢喜的方式释放内心所存抑制。此时,酒成欢意味着对现实的欢迎和迎接,丰富了这场美好的生活之旅。
诗中的“醉”一词揭示出主人公好饮的性格,展现了主人公追求痛快欢乐的心态。
最后,不宜同醉不成欢,也可以理解成喝醉了后必须保持欢乐的状态。哎呀,我就喜欢那种喝醉了还傻笑的人,干嘛非得提那些负能量的事情呢?喝醉了就应该开开心心,嘻嘻哈哈,让别人都嫉妒你的快乐呀!撸起袖子,喝酒吧!(^o^)/~
同醉之时,人们往往为了迎合对方而掩饰真实的内心。然而,“不宜同醉”便是在告诫我们,虚伪的交往只会带来短暂的快乐,而无法建立稳固的友谊。在真诚的交往中,我们应该敢于展现自己真实的情感,而不用贪图一时的痛快。
醉时情感放纵,常常会使人失去理智。如果与不同情绪的人同时醉倒,无论是争吵还是冷漠都可能发生。因此,不宜同醉是一种明智之举。在交往中,尊重对方的情绪,保持自己的理智,才能迎来真正的欢乐,而不是醉态争斗。
虽然这句“不宜同醉不成欢”听起来有点悲情,但我觉得它传递的是一种超酷独立的精神。你可以有自己的欢乐,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,兄弟姐妹们,这是多么的豪迈!要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,就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的能力。所以,大家应该学会享受一个人的时光,别总是依赖别人来找寻快乐。
诗人有意通过“宜同醉”来表现主人公对于人与人之间热闹痛快的相处态度,字数少而意境深远。
这句诗用词平实,生动地描绘出主人公与醉者酣畅淋漓的场景,让读者感受到浓烈的快乐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