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gù jiāng|jiàng xù shān lín yě shǐ
【固】1. 结实,牢靠:坚~。稳~。巩~。凝~。加~。 2. 坚定,不变动:~执。~定。~本。 3. 本,原来:~有。~步自封(亦作“故步自封”)。 4. 鄙陋(见识浅少)。 5. 姓。 典
【固】〔古文〕怘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慕切,音顧。《說文》四塞也。从囗古聲。《徐鍇曰》淮南子謂九州之險,爲九州之塞也。《禮·禮運》城郭溝池以爲固。《周禮·夏官·掌固》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。《註》掌國所依阻者。城郭已下數事,皆是牢固之事也。《孟子》固國不以山谿之險。又《唐韻》堅也。《論語》學則不固。《詩·魯頌》式固爾猷,淮夷卒獲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求無固。《註》就館不能無求於主人,執所欲,而必得之,非爲客之義。又《廣韻》再辭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禹拜稽首固辭。《禮·投壺》敢固以請。《註》固之言如故也,如故
【将】1. 快要:~要。~至。~来。即~。 2. 带领,扶助:~雏。扶~。~军。 3. 拿,持:~心比心。 4. 把:~门关好。 5.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“将”或“帅”。 6. 用言语刺激:你别~他的火儿了。 7. 保养:~养。~息。 8. 兽类生子:~驹。~小猪。 9. 顺从:~就(迁就,凑合)。~计就计。 10. 又,且:~信~疑。 11. 助词,用在动词和“出来”、“起来”、“上去”等中间:走~出来。 12. 刚,刚刚:~~。~才。 13. 姓。 | 1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上,泛
【将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卽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良切,音漿。《說文》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《蘇林曰》將,甫始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又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《師古註》將有其意也。又抑然之辭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又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將安將樂。又《廣韻》養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遑將父。又助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補過將美。又送也。《詩·召南》百兩將之。《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又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亦孔之將。《商頌》我受命溥將。又承也,奉
【续】1. 连接,接下去:连~。继~。陆~。狗尾~貂(喻不好的东西连接在好的东西的后面,亦喻事物的前后优劣不相称;又常用为自谦之辞,表示不敢与人等列并美的意思)。 2.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:~编。~集。把茶~上。 3. 姓。
【续】〔古文〕賡《廣韻》似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松玉切,音俗。《說文》連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繼也。《書·盤庚》予迓續乃命于天。《詩·小雅》似續妣祖。《禮·深衣》續袵鉤邊。《註》續,猶屬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舜七友,有續牙。《急就篇註》續氏,晉大夫續伯之後。又與績同。《穀梁傳·成五年》伯尊其無績乎。《註》績,或作續。又《集韻》辭屢切。詩隂靷沃續。徐邈說。
【山林】◎山林shānlín[mountainandforest]有山和树木的地方山林地区
【山林】1.山与林。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区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辨其山林、川泽、丘陵、坟衍、原隰之名物。”晋郭璞《游仙诗》之一:“京华游侠窟,山林隐遯栖。”唐韩愈《谢自然诗》:“山林民可入,魍魎莫逢旃。”赵树理《三里湾·国庆前夕》:“咱们社里还有副业、有水利、有山林、有菜园、有牲口……每部门都得有正副负责人。”2.借指隐居。南朝梁沉约《与谢朏敕》:“尝谓山林之志,上所宜弘。”宋苏轼《王安石赠太傅制》:“方需功业之成,遽起山林之兴。”《宋史·种放传》:“种放,河南洛阳人也……每往来嵩华间,慨然有山林意。”3.指隐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
【史】1.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~。通~。断代~。近代~。世界~。文学~。~诗。~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~坛。~评。~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~不绝书。 2.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~。内~。 3. 古代官职:刺~。御~。 4. 姓。 典
【史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疎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士切《正韻》師止切,音使。《說文》記事者也。《玉篇》掌書之官也。《世本》黃帝始立史官,倉頡沮誦居其職。《書·立政》周公若曰:太史司蘇公,式敬爾繇獄,以長我王國。《詩·小雅》旣立之監,或佐之史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又《玉藻》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,六曰史,掌官書以贊治。○按《周禮》凡官屬皆有府史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女史掌王后之禮職。《春官》大史掌建邦之六典,小史掌邦國之志,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,外史掌書外令。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