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六緝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zhī|zhǐ dī 1|4 shí|shè zhū zǐ
【只】1. 量词:一~鸡。 2. 单独的,极少的:~身。片纸~字。 | 1. 仅仅,惟一:~是(❶仅仅是;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;❸但是)。 2.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:~顾。~管。~见树木,不见森林。
【只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語已詞也。《詩·鄘風》母也天只,不諒人只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諸侯歸晉之德只。又《詩·王風》其樂只且。《箋》言其自樂此而已。又《小雅》樂只君子。《箋》只之言是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有只好仁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章移切《韻會》支移切,音支。《廣韻》專辭。又《五音集韻》之日切,音質。本之爾切,無質音,今讀若質,俗音新增。又《韻會小補》章忍切,音軫,引集韻云:只通作軹,莊子大宗師,而奚來爲軹。○按《集韻》軹註,無只通作軹之明文,雖字義相同,實非一字,《韻
【低】1. 地势或位置在一般标准或平均程度之下,与“高”相对:~空。~地。~谷。~潮。~沉(a.云层厚而低;b.声音低;c.情绪低落)。 2. 矮短:身材~矮。 3. 细小,沉重:~微(a.声音细小;b.身份或地位低)。~吟。 4. 程度差:~级。~能。眼高手~。 5. 卑贱:~贱。~首下心。 6. 等级在下的:~俗。~档商品。 7. 价钱少:~价出售。 8. 俯,头向下垂:~头从事。 典
【低】《廣韻》都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黎切,底平聲。高之反也,俛也,垂也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贊》低回,留之不能去。又《談藪》王元景大醉,楊彥遵曰:何太低昂。荅曰:黍熟頭低,麥熟頭昂,黍麥俱有,所以低昂。又作氐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封君皆氐首卬給。《又》其賈氐賤減平。俱同低。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拾】1. 捡,从地上拿起:~草。~粪。~零(捡取某方面的零碎材料,常用于文章标题)。~取。俯~皆是。~人牙慧。 2. 收,敛,整理:收~。~掇。 3. “十”的大写。 4. 旧称射箭人穿在左臂上的皮制护袖。 | ◎ 古同“涉”,历,经由:~级而上。
【拾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十。《說文》掇也。《廣韻》收也,斂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無備而官辦者,猶拾瀋也。《註》猶拾汁,終不可得。《前漢·夏侯勝傳》經術苟明,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。又《汲黯傳》補過拾遺,臣之願也。又拾遺,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補闕拾遺,掌供奉諷諫。又不知而問曰拾沒。俗譌爲什麽。一曰射韝也。著於左臂以遂弦。《詩·小雅》決拾旣佽。《傳》決,鉤弦也。拾,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袒決遂。《註》遂,射韝也。以韋爲之,其非射時則謂之拾。拾,斂也,所以蔽膚斂衣也。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
【朱紫】红色与紫色。《文选·张衡<西京赋>》:“木衣綈锦,土被朱紫。”李善注:“朱紫,二色也。”宋梅尧臣《洛阳牡丹》诗:“红栖金谷妓,黄值洛川妃。朱紫亦皆附,可言人世稀。”2.《论语·阳货》:“恶紫之夺朱也。”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:“朱,正色;紫,间色之好者。恶其邪好而夺正色。”后因以“朱紫”喻正与邪、是与非、善与恶。《东观汉记·宗资传》:“汝南太守宗资,任用善士,朱紫区别。”《后汉书·陈元传》:“夫明者独见,不惑於朱紫;听者独闻,不谬於清浊。”南朝梁刘孝标《广绝交论》:“见一善则盱衡扼腕,遇一才则扬眉抵掌,雌黄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