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qī 2 chén xiōng bǎng|bàng zhāi bù|fǒu
【欺】1. 诈骗,蒙混:~骗。~诈。~哄。~瞒。~诬。~诳。~蒙。童叟无~。 2. 压迫,侮辱:~负。~侮。~压。~凌。~生。~善怕恶。
【欺】《唐韻》去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其切,音僛。《說文》詐欺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仁義修立謂之任,反任爲欺。《論語》吾誰欺。《史記·循吏傳》子產治鄭,民不能欺。子賤治單父,民不忍欺。西門豹治鄴,民不敢欺。又自昧其心曰欺。《大學》毋自欺也。《蘇洵曰》書有以加乎其言,言有以加乎其心,聖人以爲自欺。《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》將欲欺人,必先欺心。又欺,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晉、魏、河內之北謂曰殘,楚謂之貪,南楚江、湘之閒謂之欺。《郭註》言欺難厭也。今關西人呼打爲,音廩,或洛感反。又詆欺,漢法名。漢有誹謗詆欺法,至哀帝始除之
【名】1. 人或事物的称谓:~字。~氏。~姓。~义。~分(fèn )。~堂。~落孙山。~存实亡。 2. 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~为罗敷”。 3.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:这些人以“办学”为~,行骗钱之实。 4. 叫出,说出:不可~状。 5. 声誉:~誉。~声。~优(a.出名的,优良的;b.名伶)。~噪一时。~过其实。 6. 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:~人。~士。~师。~将(jiàng )。~医。~著。~流。~言。~胜。~剧。 7. 占有:不~一文。 8. 量词,用于人:三~工人。
【名】《唐韻》武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彌幷切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詺。《說文》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《玉篇》號也。《廣韻》名字也。《春秋·說題》名,成也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九月丁卯,子同生,公問名于申繻。對曰:名有五,有信,有義,有象,有假,有類。又自呼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前子名,君前臣名。又呼人之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國君不名卿老世婦。又名譽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易乎世,不成乎名。又《春秋·說題》名,大也。《書·武成》告于皇天后土,所過名山大川。《疏》山川大,乃有名,名大互言之耳。又名號也。《儀
【陈】1. 排列,摆设:~列。~兵。 2. 述说:~述。~情。详~。~诉。~说。 3. 旧的,时间久的:~旧。~腐。~醋。推~出新。~~相因。~迹。~皮。 4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。 5. 中国朝代名,南朝最末的王朝。 6. 姓。
【陈】〔古文〕軙敶《唐韻》直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池鄰切,音塵。《玉篇》列也,布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乃陳戒于德。《詩·小雅》饋八簋。又《史記·李斯傳》所以飾後宮,充下。《註》下陳,猶後列也。又《廣韻》故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取其,食我農人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太倉之粟,陳陳相因。又久也。《書·盤庚》失于政,于兹。《傳》今旣失政,而久於此而不徙。《疏》釋詁云:塵,久也。孫炎曰:居之久,久則生塵矣。古者塵同也。故爲久之義。又《廣韻》張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欲諫,不欲。《註》謂言其過於外也。又《廣韻》衆也。又《爾雅·釋宮
【兄】◎ 哥哥:胞~。堂~。表~。 典
【兄】《唐韻》許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榮切,虩平聲。《說文》長也。《通論》口儿爲兄。儿者,人在下,以兄敎其下也。《精薀》从人从口,以弟未有知而誨之。《爾雅·釋親》男子先生爲兄。《玉篇》昆也。《詩·小雅》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《管子·心衛篇》善氣迎人,親於弟兄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許放切《正韻》虛放切,音貺。《前漢·尹翁歸傳》尹翁歸字子兄。《註》師古曰:兄讀曰況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不殄心憂,倉兄塡兮。《註》倉兄與愴怳同。《又》職兄斯引。《註》兄怳同。又與況同。《漢樊毅華嶽廟》君善必書,兄乃盛德。《註》兄與況同。《
【榜】◎ 张贴出来的文告或名单:~帖(官府的公告)。红~。张~。光荣~。~文。发~。~眼(科举时代称殿试考取一甲第二名的人)。~书(原指写在宫阙门额上的大字,后泛指招牌一类的大型字)。 | ◎ 摇船的用具:~人(船工)。
【榜】同。
【斋】1. 屋舍,常指书房、学舍、饭店或商店:书~。聊~。荣宝~。 2. 祭祀前或举行典礼前清心洁身:~戒。封~(亦称“把斋”)。~月。~坛。~会。~果。 3. 佛教、道教等教徒、道徒吃的素食:~饭。~堂。吃~。 4. 舍饭给僧人吃:~僧。
【斋】《篇海》同齋。(齋)《廣韻》側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莊皆切,債平聲。《正韻》潔也,莊也,恭也。《廣雅》齋,敬也。《禮·祭統》齋之爲言齊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齋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齋。又《後漢·輿服志》有齋冠曰長冠。又燕居之室曰齋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孟子》齋疏之服。《趙岐註》卽齋縗也。音資。又《易·履卦》得其資斧。《子夏傳》作齊斧。虞喜志林云:當作齋。齋戒入廟而受斧也。又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後漢·周澤傳》生世不諧,作太常妻,一年三百六十日,三百五十九日齋。○按《說文》示齊爲齋。示,明也,祗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