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仙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dài shū chéng cǐ piān
【代书】◎代书dàishū(1)[allograph]∶替别人书写信件等代书信札(2)[letterwriter]∶旧时也指州县衙门里代人写禀帖或诉状的人漢
【代书】1.谓代人撰写文稿。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至如陈遵占辞,百封各意;禰衡代书,亲疎得宜:斯又尺牘之偏才也。”周振甫注引《后汉书·文苑传·祢衡》:“衡为黄祖(刘表将)作书记,轻重疏密,各得体宜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四回:“如今那老姑子死了,他这个徒弟因交游甚广,认得的王孙公子极多,庙里要请一位知客代书,并且説,带髮修行的都使得。”2.指以代人撰写禀帖诉状等为业的人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三回:“便去寻代书写下一张出首叛逆的呈子,带在身边,到大街上一路书店问去。”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考代书》:“其乡愚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10. 姓。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篇】1. 首尾完成的文章或诗词:~章。诗~。~目。~什(shí)(《诗经》中的“雅”和“颂”以十篇为一“什”,所以诗章亦称“篇什”)。~幅。长~大论。千~一律。 2. 量词,指文章、纸张、书页:一~论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