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六緝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tái|tāi róng zhí rù xiān bài fēn|fèn
【台】1. 高平的建筑物:亭~楼阁。 2. 敬辞,用于称呼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事物:~鉴。~甫。 3. 像台的东西,器物的座子:井~。窗~。灯~。 4. 量词:一~戏。 5. 台湾省的简称:~胞。~币。 6. 姓。 7. 桌子、案子:写字~。 8. 发生在太平洋西部热带海洋上的一种极猛烈的风暴,称“台风”。 | ◎ 〔天~〕❶山名,在中国浙江省;❷地名,在中国浙江省。
【台】《唐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盈之切《正韻》延知切,音怡。《爾雅·釋詁》台,我也。《又》予也。《書·禹貢》祇台德先。《湯誓》非台小子,敢行稱亂。又《說文》悅也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唐堯遜位,虞舜不台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養也,晉衞燕魏曰台。又失也,宋魯之閒曰台。又《唐韻》土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湯來切,音胎。《廣韻》三台星。亦作能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司中註》司中三能,三階也。《疏》武陵太守星傳云:三台一名天柱,上台司命爲太尉,中台司中爲司徒,下台司祿爲司空,史漢皆作三能。又姓。北史有台氏。又天台,山名,在會稽
【荣】1. 草木茂盛,引申为兴盛:~枯(草木盛衰,喻得意失意)。~悴(荣枯)。 2. 受人敬重,与“辱”相对:光~。~升。~誉。 3. “梧桐”的别称。 4. 草开花,亦泛指草木的花:绿叶素~。~华。 5. 姓。
【荣】《唐韻》永兵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于平切《韻會》於營切,音營。《說文》桐木也。見桐字註。又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。《禮·喪大記》升自東榮,降自西北榮。《註》榮屋翼也。又榮華。《爾雅·釋草》木謂之華,草謂之榮。不榮而實者謂之秀,榮而不實者謂之英。又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秋行夏令爲華,行春令爲榮。又榮者,辱之反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其榮,守其辱。又人以血爲榮,以氣爲衞。《內經》榮衞不行,五臟不通。又《諡法》寵祿光大曰榮。又州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犍爲郡,唐置榮州。又杜榮,草也。《爾雅》莣,杜榮。註似茅,皮可以爲繩索履屩。又
【职】1. 职务,分(fèn )内应做的事:~业。~务。~守。~权。天~。尽~。 2. 职位,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:~工。~位。~员。~称。以身殉~。 3. 旧时公文用语,下属对上司的自称:卑~。~当奉命。 4. 掌管:~掌。 5. 由于:~此而已。
【职】《廣韻》之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織。《說文》記微也。《徐曰》國有六職,皆主記事之微也。《增韻》執掌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職,主也。《博雅》職,事也。《書·周官》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曰閒民,無常職。《註》謂無事業者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《註》職,主也。志,旗幟也。謂掌旗幟之官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職,常也。又貢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共其職貢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海外賓伏,四夷納職。《註》職,貢也。又專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罔極,職涼善背。《註》專由小人,名爲直
【入】1. 进,由外到内:进~。~梦。 2. 适合,恰好合适:~选。~耳。
【入】《唐韻》人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日汁切《正韻》日執切,任入聲。《說文》內也。《玉篇》進也。《禮·少儀》事君,量而後入。《檀弓》孟獻子比御而不入。《註》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,猶不入寢也。又《春秋·隱二年》莒人入向。《定六年》於越入吳。《傳》造其國都曰入,弗地曰入。《註》謂勝其國邑,不有其地也。入者,逆而不順,非王命而入人國也。又《廣韻》納也,得也。又《增韻》沒也。又《楞嚴經》六入謂六塵,卽眼入色,耳入聲也。又《敎坊記》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檀弓》孟子比御而不入。〕 謹照原書孟子改爲孟獻子。 考
【先】1. 时间在前的,次序在前的,与“后”相对:~前。~期。原~。~驱。~河(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,后祭海,以河为海的本源,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)。~觉(jué)。~见之明。~发制人。 2.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:~人。~世(祖先)。~民。 3.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:~祖。~父。~哲(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)。~烈。~贤。 4. 姓。 典
【先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蕭前切,霰平聲。《說文》先,前進也。从人之。《徐曰》之,往也,往在人上也。一曰始也,故也。《玉篇》前也,早也。《孝經·感應章》必有先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象帝之先。又祖父已歾曰先。《司馬遷·報任安書》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晉有先軫。又《韻會》凡在前者謂之先,則平聲。先而導前與當後而先之,則去聲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見切,音霰。《增韻》先之也。《正韻》相導前後曰先後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以先愷樂,獻于社。《註》先猶導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》
【拜】1. 表示敬意的礼节:~手(古代男子跪拜礼的一种)。~忏。礼~。回~。 2. 恭敬地:~托。~谢。~读。~别。~谒(❶拜见;❷瞻仰陵墓、碑碣)。 3. 行礼祝贺:~年。~寿。 4. 用一定的礼节授与某种名义或职位,或结成某种关系:~将(jiàng)。~相(xiàng )。~师。~把子。 5. 姓。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