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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堂发策收科选——送江宁彭给事赴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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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guì táng 1|4 cè shōu kē xuǎn

桂堂发策收科选释义

【桂堂】厅堂。亦泛指华美的堂屋。唐李商隐《无题》诗之一:“昨夜星辰昨夜风,画楼西畔桂堂东。”巴金《家》三五:“堂屋里的神主、供桌,其他的陈设以及壁上的画屏等等都搬到后面被称为‘后堂屋’的桂堂里去了。”2.指月宫。宋苏轼《八月十七日天竺山送桂花分赠元素》词:“月缺霜浓细蕊乾,此花元属桂堂仙。”清黄景仁《秋夕》诗:“桂堂寂寂漏声迟,一种秋怀两地知。”3.指折桂登科之家。唐许浑《赠柳璟冯陶二校书》诗:“桂堂同日盛,芸阁间年荣。”

【发】1. 交付,送出:分~。~放。~行(批发)。  2. 放,射:~射。百~百中。焕~。  3. 表达,阐述:~表。~凡(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)。阐~。  4. 散开,分散:~散。  5. 开展,张大,扩大:~展。~扬。  6. 打开,揭露:~现。~掘。  7. 产生,出现:~生。~愤。奋~。  8. 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澎涨:~面。  9. 显现,显出:~病。~抖。~憷。  10. 开始动作:~动。  11. 引起,开启:启~。~人深省。  12. 公布,宣布:~布。~号施令。  13. 量词,用于枪弹

【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伐切,音髮。《說文》發也。《詩·召南》壹發五豝。《傳》發,矢也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矢四發。《註》射禮三而止,每射四矢,故以十二矢爲一發。師古曰:發,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。又《廣韻》起也。《孟子》舜發於畝之中。又舒也,揚也。《易·乾卦》六爻發揮。《疏》發,越也。又《坤卦》發於事業。《疏》宣發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聲名以發之。《註》發揚此德也。又《博雅》開也。《書·武成》發鉅橋之粟。《疏》謂開出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。《註》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。又《玉篇》進也,行也。《博雅》去也。

【策】1. 古代的一种马鞭子,头上有尖刺。  2. 鞭打:~马。鞭~。  3. 激励,促进:~动。~勉。  4. 古代称连编好的竹简:简~。  5. 古代帝王对臣下封土、授爵或免官:~命。~免。~封。  6. 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:~论。~问。  7. 杖:~杖。  8. 中国数学上曾经用过的一种计算工具,形状与“筹”相似。  9. 计谋,主意,办法:上~。献~。决~。政~。~划。束手无~。  10. 书法用字名称,指仰横。  11. 姓。

【策】《廣韻》楚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測革切《正韻》恥格切,音。《儀禮註》策,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策者,也。其制長二尺,短者半之,其次一長一短,兩編下附單執一札,謂之爲。連編諸,乃名爲策。凡書,字有多有少,一行可盡者書之于,數行可盡者書之于方,方所不容者乃書于策。《禮·曲禮》先生書策,琴瑟在前,坐而遷之,戒勿越。《通攷》漢制,取士作策難問,試者投射答之,謂之射策。若錄政化得失顯問,謂之對策。又策書。《釋名》策書敎令于上,所以驅策諸下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內史叔興父,策命晉侯爲侯伯。又籌也,謀也。
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
【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式周切《集韻》尸周切,音荍。《說文》捕也。《五經文字》作収,訛。《詩·大雅》此宜無罪,女反收之。《傳》收,拘收也。又《詩·周頌》我其收之。《傳》收,聚也。又《禮·玉藻》有事則收之。《疏》當有事之時,則收斂之。又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《註》收,取也。又《戰國策》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。《註》收,猶息也。又《博雅》收,振也。《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朱傳》振,收也。又車軫也。《詩·秦風》小戎俴收。《傳》收,軫也。又夏冠名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周弁,殷冔,夏收。《註》收,言所以收斂髮也。

【科】1.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~。槐树是豆~。  2.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~室。财务~。  3.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~目。学~。文~。外~。  4.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~举。~甲。~第。登~。  5. 判定(刑罚):~处(chù)。~罚。  6.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~。~白。  7. 古同“棵”。

【科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苦禾切,音窠。《說文》程也。从禾从斗。斗者,量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又《廣韻》條也,本也,品也。《戰國策》科條旣備。又坎也。《孟子》盈科而後進。又等也。《論語》爲力不同科。又科,斷也。《釋名》科,課也。課其不如法者,罪責之也。又取人條格曰科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詔丞相御史,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,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。《註》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,以擢用之,而見在郞及從官,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,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賢否也。《後漢·徐防傳》立博士十有四家,設甲乙之科。《註》歲課甲科

【选】1. 挑拣,择:~择。~购。~辑(a.挑选并辑录;b.选辑成的书)。~拔。~用。~贤任能。  2. 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推举出代表或负责人:~举。普~。  3. 被选中的(人或物):入~。人~。  4. 选辑成册的作品:文~。诗~。短篇小说~。

【选】《廣韻》先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須兗切,音。《玉篇》擇也。《詩·邶風》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《禮·禮運》選賢與能。《左傳·襄九年》舉不失選。又少選,須臾也。《呂覽》少選發而視之。亦曰選閒。又《正韻》白選,貨貝名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白金三品,其一圜之其文龍,名白選。又《玉篇》去絹切《廣韻》思絹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須絹切,音潠。《禮·王制》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《註》選,宣練反。又《正韻》銓官也。《唐書》有《選舉志》。又環舞也。《詩·齊風》舞則選兮。又《字彙補》萬也。《山海經》五億十選九千八百步。《楊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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