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十二覃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mín gē jī shì cì zhōu nán|nā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7. 同“苠”。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【歌姬】、官府或私家蓄养的歌女。南朝梁吴均《行路难》诗之三:“尽是昔日帝王处,歌姬舞女达天曙。”后蜀何光远《鉴诫录·蜀才妇》:“宋产歌姬,蜀出才妇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一:“李尚书雍熙学道,散遣歌姬。”
【奭】1. 盛大的样子。 2. 红色。 3. 恼怒。 4. 消散的样子。 5. 姓。
【次】1. 第二:~日。~子。~等。~要。 2. 质量、品质较差的:~品。~货。 3. 等第,顺序:~第。~序。名~。 4. 化学上指酸根或化合物中少含两个氧原子的:~氯酸。 5. 中间:胸~。 6. 量词,回:~数(shù)。初~。三番五~。 7. 旅行所居止之处所:旅~。舟~。~所。 8. 姓。 典
【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又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又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又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
【周】1. 圈子,环绕:~围。~天。~转(zhuǎn )。~匝(a.环绕;b.周到)。 2. 普遍、全面:~身。~延。~全。~游。 3. 时期的一轮,亦特指一个星期:~岁。~年。~期。~星(十二年)。上~。 4. 完备:~到。~密。~详。~正(端正)。~折(事情进行不顺利)。 5. 给,接济:~济。 6. 中国朝代名:西~。东~。北~。后~。 7. 姓。
【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職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由切,音州。《廣韻》徧也。《易·繫辭》知周乎萬物。又至也。《書·泰誓》雖有周親,不如仁人。《傳》周,至也。又忠信也。《書·太甲》自周有終。《傳》用忠信有終也。《詩·小雅》行歸于周。《論語》君子周而不比。《註》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又終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以周事子。《註》周,猶終竟也。又《說文》密也。《管子·樞言篇》先王貴當貴周,周者不出于口,不見于色,一龍一蛇,一日五化,之謂周。《註》深密不測,故周也。又曲也。《詩·唐風》生于道周。《傳》周,曲也。又《詩·周南疏》周
【南】1. 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右手的一边,与“北”相对:~北。~方。~面。~国(指中国南部)。~陲(南部边疆)。~极。~半球。 2. 姓。 | ◎ 〔~无(mó)〕佛教用语,意思是合掌稽首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,常加于佛、菩萨名的前面,如“~~阿弥陀佛”、“~~观世音菩萨”。
【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