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八藥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huì|kuài 4 lì tián 2
【会】1. 聚合,合在一起:~合。~审。~话。 2. 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团体:~议。开~。 3. 城市,通常指行政中心:都(dū)~。省~。 4. 彼此见面:~面。~见。 5. 付钱:~账。~钞。 6. 理解,领悟,懂:~心,体~。 7. 能,善于:~游泳。~英语。 8. 机会,时机,事情变化的一个时间:机~难得。 9. 一定,应当:长风破浪~有时。 10. 恰好,正好:~天大雨。 11. 一小段时间:~会儿。 | 1. 总计:~计(❶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;❷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)。 2.
【会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黃外切,音繪。合也。《易·乾卦》亨者,嘉之會也。《疏》使物嘉美之會聚。《書·禹貢》灉沮會同。《疏》謂二水會合而同。又《洪範》會其有極。《疏》會,謂集會。《禮·樂記》竹聲濫,濫以立會,會以聚衆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大朝覲會同。又《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。又《禮·檀弓》周人作會,而民始疑。《註》會,謂盟也。《左傳·昭三年》有事而會,不協而盟。又《左傳·宣七年》凡師出與謀曰及,不與謀曰會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古外切,音儈。與繪通。《書·益稷》日月星辰,山龍華蟲作會。《傳》會,五采也。《釋
【赐】1.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 2. 敬辞:请~教。希~函。 3.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~。受~良多。
【赐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義切,思去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篇海》錫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三賜不及車馬。《註》三賜,三命也。《疏》受命卽受賜。又《玉藻》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。又《公羊傳·僖二年》虞郭之相救,非相爲賜。《註》賜,猶惠也。又《玉篇》賜,施也,空盡也。又姓。《玉海》齊大夫子賜之後。 《正字通》俗作,非。
【力田】1.努力耕田。亦泛指勤于农事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今力田疾作,不得煖衣餘食。”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春正月,举民孝悌力田者復其身。”唐司马扎《卖花者》诗:“不知力田苦,却笑耕耘辈。”清戴名世《赞理河务佥事陈君墓表》:“今诚兴水利,教民力田,则西北可復为财赋之藪矣。”易宗夔《新世说·雅量》:“徐竹逸与弟竹虚独守敝庐,昼则力田,夜不废读,儼如太平之世。”2.古时乡官名。汉置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以户口率置三老、孝悌、力田常员,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其赐天子男子爵,人二级;三老、孝悌、力田
【爵】1. 古代饮酒的器皿,三足,以不同的形状显示使用者的身份。 2. 君主国家贵族封号(中国古代分为“公”、“侯”、“伯”、“子”、“男”五等):~位。官~。~禄(爵位和俸禄)。~士。 3. 古同“雀”。
【爵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卽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約切,音雀。《說文》禮器也。象爵之形。中有鬯酒。又持之也。所以飮器。象爵者取其鳴節。節足,足也。《字彙》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,以示儆焉。《埤雅》一升曰爵。亦取其鳴節,以戒荒淫。《詩·小雅》發彼有的,以祈爾爵,又酌彼康爵。鄭箋康虚也。又《禮記·投壷》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揖讓如初,升乃羞無算爵。又《玉篇》竹器,所以酌酒也。又《集韻》爵位也。《廣韻》封也。殷爵三等。周爵五等。三等法三光也。五等法五行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馭羣臣,一曰爵。《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