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八語
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jiàn zǐ xī zài yě
【贱子】。《汉书·游侠传·楼护》:“时请召宾客,邑居樽下,称‘贱子上寿’。”唐杜甫《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》:“丈人试静听,贱子请具陈。”柳亚子《董必武先生六十寿诗》:“贱子倾心久,神交许我狂。”
【昔】1. 以前,从前:~者。~人。往~。今~对比。 2. 古同“夕”,夜。
【昔】漢典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【野】〔古文〕埜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《註》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