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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闻钟已鸣——题画扇二首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yǐ 1|4 wén míng zhōng

应闻钟已鸣释义
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 5. 古同“以”。
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
【闻】1. 听见:~诊。~听。~讯。博~强记。~过则喜。~鸡起舞(听到荒鸡鸣而起舞,喻志士及时奋发)。  2. 听见的事情,消息:新~。传~。见~。  3. 出名,有名望:~人。~达。  4. 名声:令~(好名声)。丑~。  5. 用鼻子嗅气味:你~~这是什么味儿?  6. 姓。

【闻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無分切,音文。《說文》知聞也。《書·堯典》帝曰:兪,予聞如何。《禮·少儀》聞始見君子者。《疏》謂作記之人,不敢自專制其儀,而傳聞舊說,故云。又《禮·玉藻》凡於尊者,有獻而弗敢以聞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聞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咸平進士聞見。明尚書聞淵。又聞人,複姓。《後漢·靈帝紀》太僕沛國聞人襲爲太尉。《註》姓聞人,名襲,風俗通曰:少正卯,魯之聞人,其後氏焉。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杳山有獸焉,其狀如彘,黃身白頭白尾,名曰聞,見則天下大風。又《廣韻》亡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

【鸣】1. 鸟兽或昆虫叫:~啭。~唱。~叫。~禽。鸟~。  2. 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:~响。~奏。孤掌难~。  3. 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:~谢。~冤。百家争~。  4. 闻名,著称:“以文~江东”。

【鸣】《唐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明。《說文》鳥聲也。《玉篇》聲相命也,嘷也。《詩·大雅》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又獸亦曰鳴。《易·說卦傳》其於馬也爲善鳴。又《增韻》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·學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子以堅白鳴。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·召誥》我則鳴鳥不聞。《音義》馬云:鳴鳥,謂鳳凰也。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音命。鳥相呼也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。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《註》鳴,

【钟】1. 金属制成的响器,中空,敲时发声:警~。编~(古代乐器。把一系列铜制的钟挂在木架上组成,用小木槌击奏。各时代形制大小不一,枚数也不同)。~鼎(古铜器总称,上面铭刻文字)。  2. 计时的器具:~表(钟和表的总称)。座~。~鸣漏尽(晨钟已鸣,夜漏将尽。喻年届迟幕)。  3. 指某个一定的时间,小时:~头(小时,如“开了一个~~的会”)。  4. 杯子。  5. 集中,专一:~情(感情专注)。~爱(特别爱)。~灵毓秀(指美好的自然环境产生优秀的人物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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