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五十三勘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yǐ jīn liǔ yuán àn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5. 古同“以”。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【津】1. 渡水的地方:~渡。关~。~要。问~。 2. 口液,唾液:~液。~~有味。 3. 汗:遍体生~。 4. 滋润,补:~润。~贴。 5. 中国天津市的简称。
【津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將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辛切,音蓁。《說文》渡也。《書·泰誓》大會于孟津。《正義》孟是地名,津是渡處。又潤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辨五地之物生,二曰川澤,其民黑而津。又星次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析木謂之津。又星名。《甘氏星經》天津九,星在虛北河中,主津瀆,津梁。又河津。《辛氏三秦記》河津,一名龍門,魚不能上,上則爲龍。又楚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九年》巴人伐楚,楚子大敗于津。又觀津,縣名。《輿地廣記》本趙地,漢爲縣,屬信都郡。又濟渡後學之意。《劉勰·新論·崇學篇》道象之妙,非言不津。津言之妙,非學
【柳】1. 落叶乔木或灌木,枝柔韧,叶狭长,春天开黄绿色花,种子上有白色毛状物,成熟后随风飞散,种类很多,有“垂柳”、“河柳”、“杞柳”等:~条。~絮。~暗花明。 2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 3. 姓。
【柳】〔古文〕丣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力九切,留上聲。《說文》小楊也。本作桺。从木丣聲。《埤雅》柔脆易生,與楊同類。縱橫顚倒植之皆生。又柳谷,日入處。《書·堯典》宅西曰昧谷。徐廣云:柳谷。《宋祁筆記》古文卯本柳字,後借爲辰卯之卯。北本別字,後借爲西北之北。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,以卯爲昧,訓北曰:北,猶別也。又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咮謂之柳。又車也。服虔曰:東郡謂廣轍車爲柳。李奇曰:大牛車爲柳。鄧展曰:喪車爲柳。又《爾雅·釋樂》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迭,羽謂之柳。又侯國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渤
【缘】1. 因由,因为:~由。~何(为何,因何)。~故。~起。 2. 宿命论认为人与人之间命中注定的遇合机会,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:~分(fèn )。化~。姻~。一面之~。 3. 沿,顺着:~法(沿袭旧法)。~木求鱼。 4. 边:边~。
【暗】1. 不亮,没有光,与“明”相对:黑~。~淡(a.不光明;b.喻景象悲惨)。阴~。~无天日。 2. 不公开的,隐藏不露的:~藏。~号。~杀。~娼。~沟。~含(做事、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)。~流(a.流动的地下水;b.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)。明察~访。 3. 愚昧,糊涂:~昧。~弱(愚昧软弱)。兼听则明,偏信则~。
【暗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烏紺切。音闇。《說文》日無光也。《玉篇》不明也。又《博雅》深也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稍暗暗而靚深。《註》暗暗,深空之貌。又《集韻》鄔感切,音黤。義同。又《韻補》叶伊甸切。《歐陽修·送胡學士詩》都門春漸動,柳色綠將暗。挂帆千里風,水闊江灩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