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八梗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zài guān shěng|xǐng huī zhuàng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4. 姓。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【省】1. 地方行政区域:~份。~会。 2. 节约,不费:~钱。~事。~吃俭用。 3. 简易,减免:~略。~称。~写。 4. 中国古官署名:中书~(a.魏晋开始设置,总管国家政务,历代有所沿革,唐初设“中书、尚书、门下”三省共管政事;b.元代“中书省”兼管“尚书省”的职权,权更重,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,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“行中书省”,简称“省”,是现在“省”的来历)。尚书~。门下~。秘书~。 5. 古代称王宫禁地:~中。~闼(禁中)。 | 1. 检查:反~(检查自己)。~察(考察)。吾日三~吾身。 2
【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幷切,騂上聲。《說文》視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察也。《易·觀卦》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論語》吾日三省吾身。又《廣韻》審也。《正字通》明也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實僞之辨,如此其省也。又孟孫陽曰:一毛微於肌膚,肌膚微於一節,省矣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善也。《詩·大雅》帝省其山。《箋》省,善也。《禮·大傳》省于其君。《註》善于其君,謂免于大難也。又《小爾雅》過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飾省宣義。《註》飾,文飾也。省,過也。又《博雅》省省,不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秦晉之閒謂不安爲省省。又《
【麾幢】仗中的旗帜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全琮传》“权召琮还牛渚,罢东安郡”裴松之注引晋虞溥《江表传》:“琮还,经过钱唐,修祭坟墓,麾幢节盖,曜於旧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