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jiāo qíng yǔ|yù|yú wǒ 2
【交】1. 付托,付给:~活儿。~卷。~差。 2. 相错,接合:~点。~界。~错。~相。~辉。~响乐。 3. 互相来往联系:~流。~易。~涉。 4. 与人相友好:~朋友。~契。 5. 一齐,同时:~并。~作。风雨~加。 6. 两性和合:性~。杂~。 7. 同“跤”。
【交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古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肴切,音郊。《小爾雅》俱也。《廣韻》共也,合也。《易·泰卦》上下交,而其志同也。又友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交不諂,下交不凟。《禮·郊特牲》爲人臣者無外交,不敢貳君也。又交交,鳥飛貌。《詩·秦風》交交黃鳥。又交加,參錯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章交公車。又州名,南越地,漢置交州。《書·堯典》申命羲叔宅南交。《蔡傳》南交,南方交趾地。又衣領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衿謂之交。又同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則見交龍於上。《史記》作蛟。又同鵁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交精旋目。卽鵁鶄。漢典考證
【情】1.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、怒、爱、憎、哀、惧等心理状态:感~。~绪。~怀。~操。~谊。~义。~致。~趣。~韵。性~。~愫(真情实意)。~投意合。~景交融。 2.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:爱~。~人。~书。~侣。~诗。殉~。~窦初开(形容少女初懂爱情)。 3. 对异性的欲望,性欲:~欲。发~期。 4. 私意:~面。说~。 5. 状况:实~。事~。国~。~形。~势。~节。
【情】〔古文〕啨《唐韻》疾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慈盈切,音晴。性之動也。从心靑聲。《董仲舒曰》人欲之謂情。《詩序》六情靜于中,百物盪于外。《白虎通》喜,怒,哀,樂,愛,惡,謂六情。《禮·禮運》何謂人情。喜,怒,哀,懼,愛,惡,欲。七者弗學而能。又情,實也。《論語》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又叶慈良切,音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閉門讀書史,淸風戸凉。日念子來游,子豈知我情。 《朱子曰》古人制字,先制得心字,性與情皆从心。性卽心之理,情卽心之用。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违】1. 背,反,不遵守:~背。~反。~犯。~法。~抗。~章。事与愿~。 2. 不见面,离别:久~。 3. 邪恶,过失。
【违】《唐韻》羽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非切,音幃。《說文》離也。《廣韻》背也。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註》行事則違背之也。又《正韻》避也,去之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知難而避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三違,而不出境。《註》違猶去也。《論語》違之之一邦。又《韻會》奔放曰違。《左傳·宣十年》凡諸侯之大夫違。《疏》窘迫而奔,及以禮見放,通謂之違。又邪惡也,過失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昭德塞違。《註》塞違,謂閉塞邪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有違失,則劾奏。又蓄怨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否則厥心違怨。《註》違怨者,怨之蓄于中也。又《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