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啾啾曲未分——夜闻洛滨吹笙

韵脚:上平二十文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wèi qū|qǔ fēn|fèn jiū jiū

啾啾曲未分释义

【未】1. 不,不曾,没有:~必。~曾(céng )。~来。~尝。~竟(没有完成的)。~及(a.没有来得及;b.没有达到)。  2. 地支的第八位,属羊。  3. 用于记时:~时(下午一点至三点)。  4. 放在句末,表示疑问:“君除吏尽~?吾亦欲除吏”。 典

【未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沸切,音味。《說文》未,味也。六月,百果滋味已具,五行木老於未,象木重枝葉之形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未曰協洽。《禮·月令註》季夏者,斗建未之辰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昧薆於未。《釋名》未,昧也。日中則昃,向幽昧也。又《玉篇》未猶不也,未有不,卽有也。又未央,複姓。見《李淳風·乙巳占》。

【曲】1. 弯转,与“直”相对:弯~。~折(zhé)。~笔(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、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;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)。~肱而枕。~尽其妙。  2. 不公正,不合理:~说。~解(jiě)。委~求全。  3. 弯曲的地方:河~。  4. 偏僻的地方:乡~。  5.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:酒~。~霉。  6. 姓。 | 1. 能唱的文词,一种艺术形式:~艺。~话。  2. 歌的乐调:~调(diào)。~谱。异~同工。~高和(hè)寡。

【曲】《廣韻》丘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玉切,音。《說文》象器受物之形。《易·繫辭》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《疏》屈曲委細。《書·洪範》木曰曲直。《傳》木可以揉曲直。又《詩·秦風》亂我心曲。《傳》心曲,委曲也。《禮·曲禮·釋文》曲禮,委曲說禮之事。又《禮·中庸》其次致曲。《註》曲,猶小小之事。《朱註》一偏也。又《說文》或說蠶簿。《禮·月令》具曲植籧筐。《註》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簿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以織簿曲爲生。《註》葦簿爲曲也。又樂曲。《宋玉·對楚王問》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又姓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御史曲宮。又《集韻》顆羽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啾啾】◎啾啾jiūjiū(1)[jug]∶鸟(如夜莺)发出的鸣叫声(2)[chirps]∶象声词,形容许多小鸟一齐叫的声音(3)[noise]∶象声词。泛指像各种凄切尖细的声音燕山胡骑鸣啾啾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天阴雨湿声啾啾。——唐·杜甫《兵车行》

【啾啾】1.象声词。鸟兽虫的鸣叫声。《楚辞·九歌》:“雷填填兮雨冥冥,猿啾啾兮狖夜鸣。”《古乐府·陇西行》:“凤皇鸣啾啾,一母将九雏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义鼠》:“蛇出,吐死鼠於地上。鼠来嗅之,啾啾如悼息,衔之而去。”2.象声词。吹奏管乐声。晋潘岳《闲居赋》:“管啾啾而并吹。”3.象声词。泛以象各种凄切尖细的声音。唐杜甫《兵车行》:“新鬼烦冤旧鬼哭,天阴雨溼声啾啾。”管桦《不要让汽灯灭了》:“时常有一颗两颗流弹,啾啾的从房顶飞过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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