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麋鹿死尽应还宫——楚妃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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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gōng sǐ huán|hái 1|4 jìn|jǐn mí lù

麋鹿死尽应还宫释义

【宫】1. 房屋(封建时代专指帝王的住所):~室。~廷。~殿。~观(guàn )(a.供帝王游乐的离宫;b.道教的庙宇)。~禁。~苑。~刑。  2. 神话中神仙居住的房屋:天~。龙~。蟾~。  3. 庙宇的名称:雍和~。  4. 一些文化娱乐场所:少年~。文化~。  5. 天文上黄道分为十二宫,每一宫三十度。  6. 中国古代五音之一,相当于简谱“1”。  7. 指“子宫”(妇女生殖器官)。  8. 姓。

【宫】《唐韻》居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雄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弓。《說文》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《白虎通》黃帝作宮室,以避寒暑。宮之言中也。《釋名》宮,穹也。屋見垣上穹隆然也。《詩·大雅》雝雝在宮。《周禮·內宰六宮註》婦人稱寢曰宮。宮者,隱蔽之言,天子謂之六寢。又《禮·儒行》儒有一畝之宮。《註》宮,牆垣也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母戒女曰:夙夜無違宮事,古者貴賤所居,皆得稱宮,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。又宗廟亦曰宮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宮。《孔氏曰》可以奉祭祀曰事,祭必於宗廟曰宮,互見其義也。又學名。《禮·曲禮》諸侯

【死】1. 丧失生命,与“生”、“活”相对:~亡。~讯。~刑。~囚。~棋。~地。生离~别。~有余辜。  2. 不顾生命:~志(牺牲生命的决心)。~士(敢死的武士)。~战。  3. 固执,坚持到底:~心塌地。~卖力气。  4. 无知觉:睡得~。  5. 不活动,不灵活:~结。~理。~板。  6. 不通达:~胡同。~路一条。  7. 过时,失去作用:~文字。  8. 极,甚:乐~人。

【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息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想姊切,斯上聲。《白虎通》死之言澌,精氣窮也。《釋名》死者,澌也,若冰釋澌然盡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爲生,散則爲死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生死者,一氣聚散耳。《禮·曲禮》庶人曰死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註》少曰死,老曰終。又《山海經》有不死國,在南海大荒中。《郭璞贊》赤泉駐年,神木養命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又圓丘山有不死樹。《郭璞贊》萬物暫見,人生如寄。不死之樹,壽蔽天地。又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,黑水之閒,有不死山。
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
【还】《篇海類編》音浮。又音否。俗作還字,非。(還)《唐韻》戸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關切,音環。《說文》復也。《玉篇》反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還而入,我心易也。還而不入,否難知也。《註》反也。又《正韻》退也,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答拜還,賔拜辱。《註》還,猶退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還守豐。又《灌嬰傳》還定三秦。又顧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無所還忌。《註》還,猶顧也。又償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還。又大還、小還,日至之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于鳥次,是謂小還。至于女紀,是謂大
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
【麋鹿】鹿mílù[mi-lu]亦称“四不像”。中国著名的特产动物,但野生的早已灭绝,现存者都是北京南苑皇家猎苑的孑遗,特征是尾特别长,眉杈特别发达,形成主杈模样麋鹿满之。——《墨子·公输》取其麇鹿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典

【麋鹿】麋与鹿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乐其有麋鹿鱼鳖。”唐孟郊《隐士》诗:“虎豹忌当道,麋鹿知藏身。”2.即麋。《墨子·非乐上》:“今人固与禽兽麋鹿、蜚鸟、贞虫异者也。”唐崔道融《元日有题》诗:“自量麋鹿分,只合在山林。”清孙枝蔚《送陆粲石之金陵省令兄绣闻时归自关外》诗:“东头重聚因麋鹿,原上相关有鶺鴒。”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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