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虞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shuāng zhí yú fēn tíng
【双】1. 两个,一对:一~鞋。~杠。~重(chǒng )。~方。~管齐下。~豆塞聪(耳被堵塞,一无所闻)。~瞳剪水(形容眼珠的清澈)。智勇~全。盖世无~。 2. 偶,与“单”相对:~数。~号。 3. 加倍的:~料。~份。 4. 姓。
【双】《韻會》雙,俗作双,非。(雙)《唐韻》所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疎江切,音。《說文》隹二枚也。从雔,又持之。《後漢·王喬傳》有雙鳧,從東南飛來。又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凡獻執一雙。又《玉篇》偶也。《詩·齊風》冠綏雙止。《箋》五人爲奇,而襄公往從而雙之。又獸名。《山海經》南海之外,赤水之西,流沙之東,有三靑獸相幷,名雙雙。《註》郭璞曰:言體合爲一也。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,蓋謂此也。吳任臣云:獸經曰:文文善呼,雙雙善行。駢志云:雙雙合體,蛩蛩假足。麟書曰:雙雙俱來,孟極是覆。又鳥名。《公羊傳·宣五年》其諸
【植】1. 栽种:种~。培~。栽~。~树。 2. 树立:~立。~志(立志)。 3. 戮住,竖起:~耳。 4. 生物的一大类,谷类、花草、树木等的统称:~物。~被。~保。 5. 古代军中监督工事的将官:“华元为~,巡功。”
【植】《唐韻》常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丞職切,音殖。《說文》戸植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植謂之傳,傳謂之突。《疏》植謂戸之維持鏁者也,植木爲之。又名傳。亦名突。又《玉篇》根生之屬曰植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會之法,辨五地之物生。一山林,其植物宜皁物。二川澤,其植物宜膏物。三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四墳衍,其植物宜莢物。五原隰,其植物宜叢物。《註》謂櫟、楊、柳、李、梅、王棘、萑葦之屬。又樹立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鄭子產曰:亡國也,其君弱植。《正義》草木爲植,物植爲樹,君志弱不樹立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大田獵則萊山田之
【隅】1. 角落:城~。墙~。屋~。~隙(屋角的洞穴)。向~而泣。 2. 〔~中〕将近中午的时候。 3. 靠边的地方:海~。
【隅】《廣韻》遇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元俱切,音虞。《說文》陬也。《玉篇》角也。《書·益稷》帝光天之下,至于海隅蒼生。《詩·邶風》俟我於城隅。《禮·曲禮》摳衣趨隅。《註》趨隅,升席也。又《檀弓》童子隅坐而執燭。《註》隅坐,不與成人並。《論語》舉一隅,不以三隅反。又《玉篇》廉也。《詩·大雅》抑抑威儀,維德之隅。《禮·儒行》砥厲廉隅。又海隅,十藪之一。《爾雅·釋地》齊有海隅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宮隅之制七雉,城隅之制九雉。《註》宮隅,城隅,謂角浮思也。又山名。《魯語》汪芒氏之君也,守封隅之山者也。《註》封山,
【分庭】庭中,以示平等。《汉书·货殖传》:“子赣结駟连骑,束帛之币聘享诸侯,所至,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。”《隋书·卢思道传》:“通人杨令君、邢特进已下,皆分庭致礼,倒屣相接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徽宗宣和五年》:“对罢,诣王黼第,黼欲令庭趋,尼楚赫不可,分庭而见。”清李渔《蜃中楼·寄书》:“使君秉天朝宪节,寡人司水国微权,既辱分庭,只行抗礼。”2.指分处庭中。南朝宋颜延之《应诏宴曲水作》诗:“分庭荐乐,析波浮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