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xī zuò sì tóng páo
【悉】1. 知道:洞~(很清楚地知道)。尽~。获~。来函敬~。 2. 尽,全:~力。~心。~数(shǔ)(完全列举,如“不可~~”)。
【坐】1. 古人双膝跪地,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,这是其本义,后泛指以臀部着物而止息:席地而~。~待。~垫。~骨。~化(佛教指和尚盘膝坐着死去)。~禅。~功。~骑。 2. 乘,搭:~车。~船。 3. 坚守,引申为常驻,不动:“楚人~其北门,而覆诸山下”。~庄。 4. 建筑物的位置或背对着某一方向:~落。~北朝南。 5. 把锅、壶等放在火上:~锅。 6. 物体向后施压力:房顶往后~。 7. 介词,因,由于,为着:“停车~爱枫林晚,霜叶红于二月花”。 8. 副词(a.空,徒然,如“胡为~自苦,吞悲仍抚膺”
【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徂臥切,音座。行之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坐如尸。《又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又便坐,別坐之處。《前漢·文翁傳》在便坐受事。又《後漢·宣秉傳》秉修高節,光武特拜御史中丞,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,京師謂之三獨坐。又猶守也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楚伐絞,軍其南門。絞人爭出,驅楚役徒于山中。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,大敗之。又古者謂跪爲坐。《禮·曲禮》先生琴瑟書策在前,坐而遷之。《註》坐,跪也。又《律》有罪坐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除收帑相坐律令。又罪人對理曰坐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
【四】1. 数名,三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肆”代):~方。~边。~序(即“四季”)。~体(a.指人的四肢;b.指楷、草、隶、篆四种字体)。~库(古籍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的代称。亦称“四部”)。~君子(中国画中对梅、兰、竹、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)。 2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6”。
【四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利切,音泗。《說文》囗,四方也。八,別也。囗中八,象四分之形。又《玉篇》隂數次三也。《正韻》倍二爲四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《又》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宋有四象,慶元閒知汀州府。又《正字通》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,防詐譌易,非四之本義也。又《集韻》息七切,音悉。關中謂四數爲悉。○按《正字通》云平聲音司,引《樂譜》四五讀司烏,不知此特口變易,非四有司音也。《正字通》誤。
【同袍】acute;ngpáo(1)[fellowofficers]∶旧时在同个军队工作的人互称。参看“袍泽”(2)[closefriend]∶挚友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——《诗·秦风·天衣》万里别同袍。——许浑《晓发天井关寄李师梅》
【同袍】·秦风·无衣》: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。”后军人用以互称。明唐顺之《牌》:“纠我同袍,修我戈矛。”王闿运《振威将军武提督碑》:“追惟昔年同袍之义,有感今日鼓鼙之思。”章裕昆《文学社武昌首义纪实》:“本社专为联络军界同袍,讲求武学起见,故定名为振武学社。”2.犹同衾。古用于夫妻间的互称。《文选·<古诗十九首·凛凛岁云暮>》:“锦衾遗洛浦,同袍与我违。”吕延济注:“同袍,谓夫妇也。”3.谓兄弟。《文选·曹植<朔风>诗》:“昔我同袍,今永乖别。”张铣注:“嗟我兄弟乖别同袍共佊之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