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yuè nǚ|rǔ 1 cǎi lián
【越】1. 度过,超出:~过。~冬。~级。~轨。~权。~境。~位。~狱。~俎代庖。 2. 声音、情感扬起,昂扬:激~。声音清~。 3. 表示程度加深:~发(更加)。~加。~快~好。 4. 消散:“精神劳则~”。 5. 失坠,坠落:陨~。“射其左。~于车下”。 6. 中国古民族名:百~(亦作“百粤”)。 7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。后用作浙江省东部的别称:~剧。~凫楚乙(“乙”,燕子。喻对于同一事物,由于自身条件的局限而作出不同的判断)。 8. 姓。
【越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伐切,音粵。《說文》度也。《玉篇》踰也。《易·繫辭傳》雜而不越。《註》各得其序,不相踰越。《禮·曲禮》戒勿越。《疏》戒愼毋得踰越。又《書·太甲》無越厥命。《傳》越,墜也。《左傳·僖八年》恐隕越於下。《註》隕越,顚墜也。又於也。《書·高宗》越有雊雉。《傳》越,於也。《詩·風》越以鬷邁。《傳》越,於也。又遠也。《書·泰誓》予曷敢有越厥志。《註》越,遠也。又瑟下孔爲越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二人皆左何瑟,後首挎越。《註》越,瑟下孔也。《禮·樂記》淸廟之瑟,朱絃而疏越。○按《儀禮》《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
【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尼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碾與切,茹上聲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。言如男子之敎,人之陽曰男,隂曰女。《易·繫辭》坤道成女。《詩·小雅》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生,設帨於門右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土地各以類生,澤氣生女。又已嫁曰婦,未字曰女。《禮·曾子問》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。又星名。須女四星,主布帛,爲珍寶藏,一名婺女。十二月旦在北,二月旦中。又織女三星,天女也,主苽果絲帛,見《星經》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嶧臯之山,其水出焉,東流注于激女之水。又女,九天
【歌】1. 唱:~唱。~咏。~颂。~坛。~台舞榭。~舞。能~善舞。 2. 能唱的文词:唱~。~谱。~词。~诀。民~。诗~。~行(xíng )(旧诗的一种体裁,音节、格律比较自由)。诗言志,~咏言。
【歌】〔古文〕可哥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柯。《說文》詠也。《徐曰》長引其聲以詠也。《釋名》人聲曰歌。歌者,柯也。以聲吟詠上下,如草木有柯葉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兗冀言歌,聲如柯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。《正義曰》直言不足以申意,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。《禮·樂記》詩言其志也,歌詠其聲也。《又》歌之爲言也,長言之也。言之不足,故長言之。又曲合樂也。《詩·魏風》我歌且謠。《傳》曲合樂曰歌,徒歌曰謠。《疏》正義曰:謠旣徒歌,則歌不徒矣,故曰曲合樂曰歌。歌謠對文如此,散則歌爲總名,未必合樂也
【采莲】即《采莲曲》。宋曼殊《渔家傲》词:“一曲《採莲》风细细,人未醉,鸳鸯不合惊飞起。”参见“採莲曲”。即《採莲曲》。南朝梁何逊《寄江州褚咨议》诗:“因君奏《采莲》,为余吟《别鹤》。”唐孟浩然《夜渡湘水》诗:“露气闻香杜,歌声识《采莲》。”明王世贞《赠梁公实谢病归》诗:“《采莲》一曲杳然去,得醉即卧清溪头。”参见“採莲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