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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东篱缺嵩峰出——题崔少尹上林坊新居

韵脚:去六至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sōng 1 zhái chū quē dōng lí

宅东篱缺嵩峰出释义

【嵩】1. 〔~山〕山名,在中国河南省。  2. 高:~峦(高耸的峰峦)。~呼(亦称“山呼”)。

【嵩】〔古文〕崇《玉篇》思融切。同崧。《說文》中嶽嵩高山也,从山高,指事。《白虎通》中嶽獨加高字,中央在四方之中可高,故曰嵩高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穎川陽城有嵩高山。《註》禹貢有外方山,卽嵩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翌日親登嵩高,御史乘屬在廟旁。吏卒咸聞呼萬歲者三。又姓。 《正譌》嵩古作崇。《韋昭國語註》通用崈。《正字通》按崇崈音義同,不當合崇嵩爲一。互見前崧字註。

【峰】1. 高而尖的山头:山~。~巅。~峦。高~。险~。  2. 形状像山峰的东西:驼~。浪~。  3. 最高处:登~造极。~年(自然界中某种活动达到高峰的年度)。 网

【峰】《集韻》同峯。

【宅】1. 住所,房子(多指较大的):住~。内~(指住宅内女眷的住处)。~门。~邸。~第。  2. 葬地,墓穴:~兆(坟墓的四界)。  3. 居住:~心仁厚(居心仁义厚道)。 汉

【宅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場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格切,音澤。《說文》宅,所托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居也。《疏》謂居處也。《釋名》宅,擇也,擇吉處而營之也。《書·禹貢》四隩旣宅。《召誥》太保朝至于洛卜宅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,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。又所居之位亦曰宅。《書·舜典》使宅百揆。又《立政》克用三宅三俊。《註》宅以位言,俊以德言。三宅,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。又《禮·郊特牲》土反其宅。又定也。《書·康誥》亦惟助王宅天命。《註》安定天命也。又宅兆亦曰宅。《禮·雜記》大夫卜宅與葬日。又叶徒落

【出】1. 从里面到外面:~访。初~茅庐。~笼。  2. 往外拿,支付:~力。~钱。~谋画策。入不敷~。  3. 离开:~发。~轨。~嫁。  4. 产生,生长:~产。~品。~人才。  5. 发生:~事。  6. 显露:~现。~名。  7. 超过:~色。~类拔萃(超出同类之上)。  8. 来到:~席。~勤。  9. 引文、典故来源于某处:~处(chù)。语~《孟子》。  10. 显得量多:这米~饭。  11. 放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或效果:提~问题。  12. 传(chuán)奇中的一回,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。

【出】《唐韻》赤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律切,春入聲。《說文》進也。《廣韻》見也,遠也。《增韻》出入也,吐也,寫也。又生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康公,我之自出。《註》秦康公,晉之甥也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大司》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。《註》出謂越獄逃亡也。又《增韻》斥也。《正韻》亦作黜絀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尺類切《正韻》蚩瑞切,推去聲。自中而外也。又《正韻》凡物自出,則入聲。非自出而出之,則去聲。然亦有互用者。又叶尺僞切,吹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匪舌是出,維躬是瘁。又叶敕律切

【缺】1. 不够:~乏。~少。~憾。欠~。~漏。  2. 残破:~点。~口。~陷。  3. 空额(指职位):~额。补~。  4. 该到而未到:~勤。~席。

【东篱】1.晋陶潜《饮酒》诗之五:“採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。”后因以指种菊之处;菊圃。唐杨炯《庭菊赋》:“凭南轩以长啸,坐东篱而盈把。”宋柳永《玉蝴蝶·重阳》词:“西风吹帽,东篱携酒,共结欢游。”明冯惟敏《南吕一枝花·送贾封君约庵来游上谷南还》套曲:“恰东篱劝插黄花,又南浦催斟緑酒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黄英》:“僕以君风流高士,当能安贫;今作是论,则以东篱为市井,有辱黄花矣。”2.园圃名。宋陆游《东篱记》:“放翁告归之三年,闢舍东茀地,南北七十五尺,东西或十有八尺而赢,或十有三尺而缩。插竹为篱,如其地之数……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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