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旨即宾可留——饮后戏示弟子

韵脚:下平十八尤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bīn kě|kè zhǐ jí liú

旨即宾可留释义

【宾】1. 客人:~客。来~。~馆。~主。贵~。~至如归。  2. 古同“傧”,傧相。  3. 服从,归顺:~服。~附。  4. 姓。
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
【旨】1. 意义,目的:意~。要~。主~。言近~远。  2. 封建时代称帝王的命令:~令。奉~。  3. 美味:~酒。甘~。~蓄(贮藏的美好食品)。 网

【旨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音指。《說文》美也。《書·說命》王曰旨哉。《傳》旨,美也。《詩·邶風》我有旨蓄。《傳》旨,美也。又《正字通》凡天子諭告臣民曰詔旨,下承上曰奉旨。又《玉篇》意也,志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。《疏》旨意深遠。又《韻補》叶脂利切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蓋比物以錯辭,述淸都之閑麗。雖選言以章,徒九復而遺旨。

【即】1. 就是:知识~力量。  2. 当时或当地:~日。~刻。~席。~景。在~。~兴(xìng )。  3. 就,便:黎明~起。  4. 假如,倘若:~使。~便(biàn )。~或。~令。  5. 靠近:不~不离。  6. 到,开始从事:~位。

【即】《玉篇》卽今作即。漢典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考證:〔《管子·弟子職》左手執燭,右手執卽。《註》卽,作焱。〕 謹照原文左手執燭改右手執燭。右手執卽改左手正櫛。卽作焱非管子註文,惟禮記檀弓註引作卽。謹改爲檀弓註櫛作卽。

【留】1.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:停~。~学。~任。~级。~步。~守。~驻。  2. 注意力放在上面:~心。~神。~意。  3. 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:~连。~恋。  4. 不使离开:~客。~宿。挽~。拘~。  5. 接受:收~。  6. 保存:保~。~存。~别。~念。~后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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