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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取禅经读——和梦游春诗一百韵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dāng|dàng qǔ chán jīng dú|dòu

当取禅经读释义
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 9. 顶端,头:瓦~。 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 2. 抵得上,等于:

【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
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
【禅经】佛经。唐白居易有《读禅经》诗。

【读】1. 依照文字念:~数。~经。~书。宣~。朗~。范~。  2. 看书,阅览:阅~。速~。默~。~者。  3. 求学:走~。  4. 字的念法:~音。~破。 | ◎ 旧指文章里一句中间念起来要稍稍停顿的地方:句~。

【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谷切《正韻》杜谷切,音獨。《說文》誦書也。《徐鍇曰》讀猶瀆也。若四瀆之引水也。《詩·鄘風》中冓之言,不可讀也。《毛傳》抽也。《鄭箋》抽猶出也。《朱傳》誦言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冬讀書,典書者詔之。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疏》《孝經緯》云:祝融之樂曰《屬讀》。又曲名。《唐書·禮樂志》《讀曲》,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。又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,掌承旨撰集文章,校理經籍。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大透切,音豆。義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宮正註》鄭司農讀火絕之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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