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堪笑巴民不厌足——巫山公署壁有无名氏戏书二韵(施州路一百八盘)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kān xiào bā mín bù|fǒu yàn zú

堪笑巴民不厌足释义

【堪笑】可笑。《封神演义》第七九回:“堪笑徐芳徒逆命,枉劳心思竟何从!”漢

【巴】1. 粘结着的东西:泥~。锅~。  2. 粘贴,依附在别的东西上:饭~锅了。~结别人。  3. 贴近:前不~村,后不~店。  4. 盼,期望:~望。  5. 张开:~着眼睛。  6. 古国名,在今中国四川省东部。  7. 中国四川省东部,泛指四川:~蜀。~山蜀水。  8. 词尾,读轻声:尾~。嘴~。  9. 大蛇:~蛇(传说中能吞大象的蛇)。  10. 气压的压强单位。  11. 压强单位。  12. 姓。

【巴】《廣韻》伯加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邦加切,音芭。《廣韻》巴蜀。《書·牧誓疏》巴在蜀之東偏。《三巴記》閬苑白水東南流,曲折三迴如巴字,故名三巴。又《玉篇》國名。《左傳·桓九年》巴子使韓服告于楚。《註》巴國,在巴郡江州縣。又郡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巴郡,秦置,屬益州。《譙周巴記》初平六年,趙穎分巴爲二郡,巴郡以墊江爲治,安漢以下爲永寧郡。建安六年,劉綽分巴,以永寧爲巴東郡,墊江爲巴西郡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山南道有巴州。又縣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歸州有巴東,壁州有東巴,通州有巴渠,合州有巴川。又《說文》蟲也。或曰
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 7. 同“苠”。

【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彌鄰切,音泯。《說文》衆萌也。言萌而無識也。《易·師卦》君子以容民畜衆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后非民罔使,民非后罔治。《禮·緇衣》民以君爲心,君以民爲體。又四民。《穀梁傳·成元年》古者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《註》德能居位曰士,辟土植穀曰農,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,通財貨曰商。又司民,星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及孟冬祀司民之日,獻其數于王。《註》司民,軒轅角也。《釋文》軒轅十七星,如龍形,有兩角,角有大民、小民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民》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厌足】满足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今汉王復兴兵而东……其意非尽吞天下者不休,其不知厌足如是甚也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四》:“富人臧钱满室,犹无厌足。”宋孟元老《<东京梦华录>序》:“僕数十年烂赏叠游,莫知厌足。”明李贽《又与焦弱侯》:“然林汝寧向者三任,彼无一任不往,往必满载而归,兹尚未厌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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