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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得山野性——街西居三首

韵脚:去四十五勁
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xìng shòu dé|děi|de shān yě

受得山野性释义

【性】1. 人或事物的本身所具有的能力、作用等:~质。~格。~命(生命)。~能。个~。属~。  2. 性质,思想、感情等方面的表现:典型~。开放~。指令~。  3. 男女或雌雄的特质:~别。男~。女~。  4. 有关生物生殖的:~交。~欲。~爱。~感。~解放。  5. 表示名词(以及代词、形容词)的类别的语法范畴。

【性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正切,音姓。《中庸》天命之謂性。《註》性是賦命自然。《孝經·說曰》性者,生之質也。若木性則仁,金性則義,火性則禮,水性則知,土性則信。又《通論》性者,生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會之法,辨五地之物生。杜子春讀生爲性。《賈疏》性亦訓生,義旣不殊,故後鄭不破之也。又《貉隸註》不生乳。劉音色敬切。又無爲而安行,曰性之。《孟子》堯舜性之也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新佞切,音胜。心悸也。 《淳曰》性字从生从心,是人生來具是理于心方名曰性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土會之法,辨
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
【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从冖。俗或作,非。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zd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山野】hānyě(1)[mountainandchampaign]∶山岭原野鲜花开遍了山野(2)[rough;boorish]∶指粗俗鲁莽山野村夫(3)[folk]∶指民间求还于山野

【山野】埜”。1.山岭原野。汉刘向《九叹·惜贤》:“搴薜荔於山野兮,采捻支於中洲。”三国魏应璩《与从弟君苗君胄书》:“风伯扫途,雨师洒道,按轡清路,周望山野。”元朱德润《沙湖晚归》诗:“山埜低迴落鴈斜,炊烟茅屋起平沙。”周立波《金戒指》:“第二天清晨,雪花没天盖地地飘着,山野全白了。”2.喻指民间。与“朝廷”相对。《三国志·蜀志·杜微传》:“怪君未有相诲,便欲求还於山野。”唐康骈《剧谈录·道流相夏侯谯公》:“九霞曰:‘某山野之人,早修直道,无意於名宦金玉,盖以所见任直而道耳。’”宋苏轼《谢南省主文启五首·王内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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