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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得苏方木——嘲妓

韵脚:入一屋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suī dé|děi|de sū fāng mù

虽得苏方木释义

【虽】◎ 连词,把意思推开一层,表示“即使”或是“纵然”的意思,后面多有“可是”、“但是”相应:~然。~则。麻雀~小,五脏俱全。

【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宣隹切,音綏。《說文》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又《玉篇》詞兩設也。《廣韻》助語也。《集韻》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註》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《禮·少儀》雖請退可也。《疏》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又《玉篇》推也。又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又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漢典考證:〔《註》小雅棠棣曰,每有良朋〕 謹照原文小雅棠棣曰改詩曰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苏方】即苏枋。唐顾况《上古之什补亡训传·苏方》诗:“苏方之赤,在胡之舶,其利乃博。”参见“苏枋”。

【木】1. 树类植物的通称:树~。乔~。灌~。~石(树木和石头,喻没有知觉和情感的东西)。缘~求鱼。  2. 木料、木制品:~材。~器。~刻。~匠。~已成舟。  3. 棺材:棺~。  4. 质朴:~讷(朴实迟钝)。  5. 呆笨:~鸡。  6. 感觉不灵敏,失去知觉:麻~。  7.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。  8. 姓。

【木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卜切,音沐。《說文》冒也。冒地而生,東方之行。从屮,下象其根。《徐鍇曰》屮者,木始申坼也,萬物皆始於微,故木从屮。《白虎通》木之爲言觸也。《玉篇》燧人氏鑽出火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:一曰水、二曰火、三曰木、四曰金、五曰土。《易·說卦傳》爲木。《疏》木可以揉曲直,卽順之謂也。《禮·月令》某日立春,盛德在木。《疏》春則爲生,天之生育,盛德在於木位。又八音之一。《周禮·春官·太師》金石土革絲木匏竹。《註》木,柷敔也。又質樸。《論語》剛毅木訥近仁。又木彊,不和柔貌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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